凤凰山有机更新地块31亿成交,绿城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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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569 发布时间:2023/12/11 9:48:10发表于:浙江

文章摘要:凤凰山有机更新地块31亿成交,绿城取得(杭州浙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1.地块名称:凤凰山有机更新地块2.出让面积:110653.57平方米3.土地用途:一类城镇住宅、

凤凰山有机更新地块31亿成交,绿城取得

凤凰山有机更新地块31亿成交,绿城取得(杭州浙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

1.地块名称:凤凰山有机更新地块

2.出让面积:110653.57平方米

3.土地用途:一类城镇住宅、商业、城镇道路用地,公园绿地、陆地水域

4.规划容积率:≥1.00、≤1.35

5.规划建筑密度:≤45%

6.绿地率:≥15%

7.建筑高度:≤80米

8.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9.地块若建设高层住宅,高层住宅允许建设空中花园阳台(不计入住宅阳台)和公共共享平台,花园阳台占高层住宅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20%,公共共享平台占高层住宅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15%,花园阳台和共享平台按一半计容。公共共享空间须为公共开放与共享可达,应集中设置且方正布局,开敞面除主体承重结构外不得封闭。允许设置不超3000平方米的商业,商业建筑层数不得超过2层。在满足地块与周边道路、市政管网和周边小区通行的前提下,允许地块内规划道路做立体化设计;若进行道路立体化设计,允许道路与地下室一体化设计,采用共墙模式进行建设,且道路上方的地面景观设计允许统筹考虑、连通使用。住宅最小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得小于120平方米;高层住宅标准层层高应为3-3.5米。允许开发使用范围内的地下空间主体结构竖向利用深度不超过18米。地下室用于人防、消防、停车、储藏等配套设施,允许集中配建不超过2000平方米的生活辅助用房(游泳池、健身房)。地块内含道路面积7696.42㎡,施工方案应与建设部门做好衔接,待项目施工完成后,道路应无偿移交给市政府。地块内含公园绿地面积4918.22㎡,应按公园绿地标准建设,绿地下方布置城南河(稠州路-江滨西路)污水总管。绿地和管网施工方案应与建设部门做好衔接,待项目施工完成后,应无偿移交给市政府。地块内含水域面积7468.32㎡,施工方案应与水务部门做好衔接,待项目施工完成后,应无偿移交给市政府。地块红线外西北角公共的公园绿地允许结合本项目规划方案的实施改造提升,提升后仍应开放并保持公共属性。


凤凰山有机更新地块控制红线图


凤凰山有机更新地块图


来源:坐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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