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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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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签合同需谨慎 揭秘9大常见合同陷阱
买房签合同需谨慎 揭秘9大常见合同陷阱

买房纠纷不断,很多时候,购房者买房,明明是有理,但却说不清,这是为啥?在法治社会,碰上纠纷闹上法庭,都是要讲究证据的。买房的时候,签订购房合同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一旦发生维权,购房合同就是维权的法律依据。那么,签订购房合同要注意什么呢?来看看常见的合同陷阱有哪些。陷阱一:未注明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在我们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书后,就需要缴纳定金,以保留这个房子。但很多时候由于个人信用记录不良、银行贷款政策、个人流水不够等各种原因,导致未能在一定时间内办理好贷款或无法办理贷款。这个时候,开发商会认定是购房者没有履行合同,所以没收定金。建议在协议中约定,若买家得不到贷款时,定金该如何返还或是否要扣除部分作为手续费等,这样就避免了很大的麻烦。陷阱二:合同主体不明确很多楼盘的开发商和投资商都不是同一个公司,甚至会出现多个投资商和开发商的情况。值得注意的是,买房签合同,我们签订合同的对象是开发商而不是投资商。有时代表开发商签约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开发商并不是该房产土地拥有者。合同主体不明确,一旦发生任何问题,开发商之间互相推诿,导致一些问题无法顺利解决。我们在签约前,需要了解代表开发商签字的人是否是法人代表,如果不是,则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否则,这个人的签字是无效的,同时要注意合同上的公章,这样可以避免开发商推卸责任。陷阱三:不要轻易在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上签字很多开发商在与客户签约时,会出示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差率差异过大在哪些情况下能免赔。这是开发商为了保护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在签订补充协议时,一定要仔细查看,避免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最好带上律师或者有相关签约经历的朋友。陷阱四:“最短时间”与“最好”合同是双方意思一致的表达,但是,在合同中经常出现“如果发生问题,在最短时间内解决”,“选择最好的国外进口材料”等这样的字眼,这并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最短时间究竟是多短?我们不知道,所以应当约定好具体的时间。最好又是怎么个好法,应当在购房合同中写详细,比如具体的品牌。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将时间、地点、材料等写具体、写清楚,不要使用模糊的字眼,并将开发商的口头承诺落实在合同里。陷阱五:约定提前交纳部分费用房地产开发对于资金的要求非常高,开发商面临资金压力是很正常的,但并不能以此为理由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不该交的钱。在合同或是补充协议中,开发商常会将一些不该预先交纳的费用写进去,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比如有些开发商在尚未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服务标准、收费情况的前提下,就要求买家在预售契约中承诺接受物业管理服务,并接受相关约束,这是不合理的。购房者应该将物业管理条款与预售契约分开签署,或另外设置条款确定物业管理的费用标准。陷阱六:卖方解除合同在一些开发商制定的售楼契约或契约附件中,往往有这样的条款:“买方无故逾期付款,经卖方催告仍不支付欠款的,卖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没收买方全部已付价款。” 这显然是不公平条款,假如买家已经支付95%的价款,只剩5%的价款逾期未付,如果开发商以此为由,没收其已付95%的价款,显然对买房者来说不公平。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开发商,其并没有权利来没收他人的财物。依据《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本合同条款是无效条款。当然,还有其他一些类似的合同条款存在着这样的问题,购房者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陷阱七:处理结果不明确很多合同中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条款,“应于××日前如何如何”,但是并没有约定如果没有在“××日前如何如何”该怎样处理。这样,即使最后认定是开发商的过错,你也很难制裁他,最多是调解了事。购房者与开发商签署的合同中要明确对开发商如果没有履行承诺、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和达不到质量等级等的处理办法,做到越详细越好。陷阱八:以偏盖全开发商承诺卧室的玻璃是中空的,到了交房时发现卧室窗户只有下面的部分是中空,而上面却是普通玻璃等。对于这类问题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要把合同写得越细越好。不给开发商一点空隙。当然也需要购房者有非常广泛的建筑、建材方面的知识。陷阱九:拒签补充协议开发商在签约时会主动出具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补充协议,购房者同样也可以出具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补充协议。最好将开发商在其广告宣传中的条款和楼书里关于装修、物业管理中的承诺都签进补充协议中,不要怕麻烦。举个简单的例子,你买的塔楼(或板楼)里有几部电梯,是否会全部同时开通,如果有不开的怎么办?不要小看这个问题,为了出面积、增利润,现在的高层住宅只安装几部电梯,而且平时还不全开,在上下班高峰时间极为不便,这种情况业主是否有权拒付部分电梯费呢? 就像你可以拒签开发商的补充协议一样,开发商也同样可以拒签购房者的补充协议。不管开发商态度如何,购房者还是要争取这个权益。实在不行,又觉得没有把握,那就只好放弃了。买房签订购房合同及补充协议,一定要仔细看清楚相关的条款。类似于房屋的位置、面积的大小、具体的价格等,要写详细,对于延期交房、面积差异等问题该如何处理,要与开发商约定好,做到万无一失。

2019/8/1 14:30:27

阴阳合同为什么不能签?二手房合同签订要谨慎
阴阳合同为什么不能签?二手房合同签订要谨慎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 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处理“阴阳合同”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时,通常也是认定“阴阳合同“为无效合同。 “阴阳合同” 1、房价下跌损失的风险。 卖方签订“阴阳合同”的法律风险交易不成时,承担房价下跌损失的风险。 2、买方违约的风险。 实践中,交易双方签订的网签合同与实际履行的合同内容不一致所引发的纠纷,被称为阴阳合同纠纷。由于先后多份合同在成交价款、履行期限等方面不一致,当交易双方就具体内容发生争议时,究竟应以哪份合同为准成为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关键。 对卖方来说由于“阴阳合同”上的房价低于实际交易价格.会大大增加了买方的诚信和违约风险。如果买方没有按期支付甚至拖欠过户价之外的房款.那么卖方将会陷入尴尬境地协商催讨,买方可能不予理睬;向法院起诉.则会因存在明显的偷逃税行为而受到经济处罚。 3、行政处罚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纳税人采取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属于偷税。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倍以下的罚款”。 签订“阴阳合同”后卖方因此可以少缴甚至不缴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款。但一但被税务机关查出.则不仅会被追缴税款,还可能被处以高额的罚款。 4、刑事处罚的风险。 比起上述经济上的法律风险外,更严重的法律风险莫过于可能造成“人财两失”的刑事法律风险。订立“阴阳合同”是一种逃税的违法行为,税务机关一旦发现,可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对双方偷逃税款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交易双方的行为如触犯《刑法》,有可能构成偷税罪,根据《刑法》规定有可能被判处拘役甚至有期徒刑的刑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一纳税人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018/12/28 8:59:51

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的是什么?你知道吗
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的是什么?你知道吗

无论是新房买卖还是二手房买卖,签合同的时候我们都会注意到这样几个字“不可抗力”,那么不可抗力究竟指的是什么呢?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简单来说,不可抗力条款其实是一种免责条款。通常的解释是指在合同签订之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推迟履行合同。 那么不可抗力究竟包括什么情况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等;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封锁等;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等; 合同中的不可抗力 在买卖双方进行房屋交易时,合同中一般情况下都订有不可抗力条款,内容: 1、不可抗力的具体内容; 2、遭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事故报告和证明的期限以及方式; 3、遭遇不可抗力事故一方的责任范围具体内容: 1)如果因为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则应解除合同。 2)如果不可抗力只是暂时阻碍合同的履行,则一般采取延期履行的方式。 3)凡是发生不可抗力的事故,当事方已尽力采取补救措施但仍未能避免损失的情况下,可不负赔偿责任。 但是在不可抗力使用的过程中,大家还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无论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都不影响直接法律的规定; 2、不可抗力条款属于法定免责条款: 1)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果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 2)如果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 3、一般情况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但也有例外情况: 1)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2)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2018/11/11 9:10:15

二手房签订合同前20项考查事项:
二手房签订合同前20项考查事项:

一、确认产权的可靠度 1、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 2、搞清楚是成本价房还是标准价房或者是经济适用住房; 3、一定要验看产权证的正本,而且到房管局查询此产权证的真实性。 二、考察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 1、确认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让时是否已经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与原单位按比例分成; 2、大部分公房进行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优先回购权,因此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 3、一般来说,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要原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 三、查看是否有私搭私建部分 1、是否有占用屋顶的平台、走廊的情况;或者屋内是否有搭建的小阁楼; 2、是否改动过房屋的内、外部结构,如将阳台改成卧室或厨房、将一间分隔成两间; 3、阳台是不是房主自己封闭的,这牵涉到阳台面积应该怎么计算的问题。 4、顶层房屋是否在楼顶上有私自搭建建筑。

2018/9/3 16:09:45

二手房买卖合同
二手房买卖合同

二手房合同是指购房者和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依据我国《合同法》及业务实践,下列内容在一份二手房销售合同中是必不可少的: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二手房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 二、标的 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第一条衔接);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房屋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过程。 三、价款 及付款时间约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预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买卖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的价格,即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旧房的买卖有时就直接约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个付款时间进度表,买方按该进度表将每期所需支付的价款交付卖方。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这里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配合与协调问题;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 五、违约责任 这里主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 这里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 七、合同生效条款 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中止、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九、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在此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十、附件 在此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2018/7/22 11:30:35

如何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知识讲解
如何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知识讲解

在二手房交易中,许多购房者往往只考虑房产价值的高低,而忽略了交易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对于如何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所知更少。事实上,二手房买卖合同在签订前和签订时更需要特别注意。 签订前 一、购房者一定要对售房者有较为全面的了解。 1、查看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件。 2、房屋产权证上的产权所有人是一位还是几位?如果是几位共有,则共有人是否全部同意? 出售房产时,房屋的产权共有人一定要全部同意。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时,也要全部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由委托代理人替其签章。 二、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产进行必要的了解。 1、售方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是否属实? 2、房产面积多大? 3、该房产用途是什么?是办公还是居住,或是其他? 4、该房产有没有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 5、该房产是否已设定抵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在这里,如果该房产已设定抵押,那么抵押方即为售房者,抵押权人就是售房者将该房产抵押的第三方即某人、某公司或某银行;受让人就是购房者。这个规定的意思也就是售房者已将该房产抵押给第三方,在转让该房产时,并未通知第三方或未告知购房者此房已设定抵押,那么转让行为无效。只有在抵押登记注销或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此房产方可进行买卖。 6、该房产是否已设定租赁? 如果该房产已经出租,则需要售房者提供该房产的承租方出具的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同时购房者还要查询售房者与该房产的承租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登记备案?根据《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的规定:转让已经出租的房地产,租赁双方当事人已经依法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该租赁合同由房地产受让人继续履行。这个规定的意思是售房者转让已经出租的房地产,因该房产而签订的租赁合同是登记备案的,则租赁合同由购房者继续履行。也就是说:如果购房者购买该房产是为了投资,这种带租约的房产是比较适合的;如果购房者购买该房产是为了自己居住,这种带有已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的房产会对购房者造成较大影响的。 签订时 一、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 购置房地产,购房者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数人。无论哪种情况,都需要购房者准备好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未成年人的户口簿或出生证明; 3、有委托代理人,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购房者如是境外人士,所提供的公证材料是外文的需到上外翻译公司翻译。境外人士提供的有些材料如委托书、同意书等必须经下列境内外机构公证、认证后方为有效: 1)香港地区:经国家司法部授权的香港律师公证;2)澳门地区: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3)台湾地区:经台湾地方法院公证后由海基会将副本寄送上海市公证员协会,当事人凭正本前往上海市公证员协会核对盖章;4)外国: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二、看清楚合同中的约定内容。 尽管二手房交易当中使用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是由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与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规范文书,但其中也有很多地方需要填写,所以要仔细些,尤其注意以下几点的填写(如果正文写得不够全面,可在补充条款中加以说明): 1、房款的金额是否写清楚? 2、付款方式该如何?是一次性付款还是分几次?每次付款是什么时间?这与购房者自己的资金流转是否有冲突?避免向售房者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3、购房者如需按揭贷款,在合同中是否已经注明?(这里需要提醒购房者,要先了解贷款银行的操作程序及规定,一定不要使自己的贷款额度超过贷款银行的规定额度,造成贷款审核不能通过,目前上海大多数银行可以贷款七成); 4、何时交房?交房时还有哪些物品(家具、电器等设备随房产一并转交购房者,也需要在合同的附件中列出明细清单); 5、交房前与交房后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等费用由谁来承担?一般是交房前由售房者承担,交房后由购房者承担; 6、房地产的风险责任何时转移给购房者? 《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的规定是:房地产的风险责任,自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由转让人转移给受让人(即购房者);但转让当事人约定自房地产转移占有之日(交房之日)起转移风险责任的,从其约定。大多数的购房者会选择使用在房地产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风险责任; 7、违约责任是否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是否约定清楚? 8、房地产买卖合同何时生效?(这对购房者是否能够很好地履行合同是至关重要的) 1)如果交易双方没有特别约定,则交易双方签字后合同即为生效。 2)交易双方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加条件,附加条件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3)交易双方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加期限,附加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到时生效。 4)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或双方是境外人士,交易双方在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应经过公证,此时合同方才生效。

2018/7/7 14:23:27

购买二手房慎交定金和签定金协议
购买二手房慎交定金和签定金协议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交定金是非常常见的。然而,在现实中却常常会发生纠纷,即有购房者不愿意购房了,退定金是非常困难的。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不受损,购房者应该去预防和防范这类纠纷。 “定金”是《担保法》中所提到的一个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方式。另外,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此即所谓著名的“定金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因此坐标网提醒广大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交纳定金之前一定要经过谨慎思考,如果准备交一笔钱当定金时,一定要考虑清楚。另外签订定金协议前一定要仔细看清里面的条款内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此外,出售人保证所出售的房屋权属无瑕疵、无债务纠纷,符合上市交易条件。若出售人的房屋存在上述任一问题,需双倍返还购买人定金。

2018/1/26 9:48:55

签二手房买卖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签二手房买卖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首先合同应该签署完整不留有空白,未填写内容应该划【X】或【\】;其次交易方留存信息必须填写完整,必填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国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最后只要涉及到有放弃监管资金的,买卖双方均应当在放弃资金监管提示函处签字,并填写正确的放弃金额(填写的具体数额为交易当中所有通过自行支付方式支付的房款总额,包括定金、物业交割保证金、自行支付的房款)。 合同签署需要重点注意的内容有1.抵押情况及抵押权人要明确(抵押权人不可能为业主本人);2.要明确合同上贷款机构,落实在合同上;</p>3.明确填写拟贷款金额及贷款批贷金额不足的解决方案;4.在主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房屋交付时间及户口迁出时间;5.补充协议中关键条款的约定应明确,如首付款支付时间、过户时间等;6.补充协议其他约定有无勾选或划x;7.补充协议中不应有不当承诺。

2018/1/24 14:38:46

签订买卖合同时需要注意的八大要素
签订买卖合同时需要注意的八大要素

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通过经纪公司成交二手房,我们一般会遇到《义乌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和《居间合同》一、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房屋买卖合同是以房子为买卖标的。房子作为不动产,起特点是价格高、法律关系复杂、各方利益牵扯多,因此按照合同当事人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仇、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这&ldquo;八大要素&rdquo;,房屋买卖合同必须全面规范、合同内容严谨有效。那么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八大要素就是:①买卖双方的姓名、住所地址;②房屋情况,如是否空置、装修情况等;③房屋面积;④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性质等信息;⑤房屋成交价;⑥房款的支付方式、时间;⑦违约责任;⑧解决争取的方法。以上八个要素关系当一个合同是否能够顺利进行,以及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因此在签约《义乌市存量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记住这八个要素的完备情况。《义乌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虽然是义乌市建设委员会发布的,但只是一个制式合同,买卖双方应当根据各自的情况,在补充协议里详细将各项事宜写完备,以免造成纠纷甚至是经济损失。另外,在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过程中,对于房子的情况、价格和支付方式等主要内容进行了约定后,有一些相关的他项权需要格外重视。二、居间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424条的规定:&ldquo;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rdquo;因此,所谓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在二手房交易中这个中间人就是房产中介机构。这个合同中不仅明确约定了中介机构作为居间人的义务,还约定了居间代理费的金额、支付时间的约定。

2018/1/23 13: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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